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
General Principles on Commercial Law and Corporation 
開課學期
110-1 
授課對象
財法組  
授課教師
王文宇 
課號
LAW3300 
課程識別碼
A01 38000 
班次
01 
學分
3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二6,7,8(13:20~16:20) 
上課地點
霖1506 
備註
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8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101LAW3300_01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
一?八學年度第一學期課程說明

課程名稱 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
上課時間 星期一第5、6、7節
先修科目 無
授課教師 王文宇教授
開課年級 大三以上 學分數 3 每週授課時數 3
開課別 一學期課程
修習別 必修
教學目標
本課程採取與學生互動的方式,教授商事法及公司法之基礎概念。「公司」是商業活動最重要之組織型態,課程乃以公司型態為重心,學習公司之設立與登記、公司內部之權力結構、股東與董事之權利與責任、股東會與董事會之運作方式、公司之資金來源及公司與股東之間的權利義務等議題。學習商事法及公司法,須從法律及實際面同時進行瞭解,因此除課程與條文外,實例研討也是重要的學習方式,以增進學習效果。本課程將從理論及實務面,介紹商事法及公司法的重點,使同學徹底瞭解商法之特性及公司之運作方式。

授課方式 以講述為主,並配合時事與案例討論。
成績評定 上課平時成績(20%) 期末考(各80%)

參考書籍
王文宇著,公司法論(元照出版)
柯芳枝著 公司法論(三民書局)
新修正公司法解析(合著,元照出版) 

課程目標
使同學了解公司法制的基礎思維,培養法律適用與思考的能力 
課程要求
待補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待補 
參考書目
待補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